其他
康达业绩 | 康达助力中泰集团成功发行中西部地区首单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
2022年7月,新疆中泰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泰集团”)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引入境外投资者的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离岸债券(以下简称“自贸区债券”),该笔债券也是我国中西部地区首单自贸区债券。中泰集团本次发行由渤海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提供备证支持,首期规模为7.60亿元人民币,票面利率4.00%、期限3年,于中华(澳门)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(“澳交所”)上市。康达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,全程为中泰集团本次发行提供境内法律服务。
中泰集团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,其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新疆烧碱厂,旗下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:002092)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。目前,中泰集团产业涵盖氯碱化工、电力能源、粘胶纺织、PVC深加工、精细化工、石油化工、境外投资、现代物流、金融贸易、农业旅游等,成为全国氯碱、粘胶纤维行业龙头和自治区重要国有资产管理平台与投融资平台。
康达律师事务所长期服务中泰集团。作为本次自贸区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,康达与西部证券、信达国际、交银国际等机构通力合作,为客户提供了严谨细致、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本项目负责人
陆彤彤
项目组成员
董孝成 王文涛 杨华君
李金泽 陶强 付晨